第344章:瘟神(1 / 2)

第三百四十四章:瘟神

年过半百的林北玄说起妻子二字,无数片段浮光掠影的在脑海之中翻涌,

那些时而模糊又时而清晰的记忆片段之中,一个颇具英气的青年形象在脑海之中跳脱出来。

曾经在西域天梁山脚下,宽阔的土地之上,漫山遍野盛开着清幽可人的紫花地丁,大盗林北玄看着越微微手上的专属於沉剑阁的掌门指环, 向面前的黄衣女子开口询问:“你决定了吗?”

恍惚间他和这个女子的相遇的场景仍旧历历在目。

时光由这个节点向前推五年。

彼时的林北玄尚且只是个刚出江湖没几年的毛贼,若说毫无名气,行走江湖多年他也的确在黑道混出了一些小名堂,加入了一个江湖上不上不下的黑道小帮会,爬到了帮会的高层,手下带领着数十位小弟四处做一些鸡鸣狗盗的行当。

久而久之, 林北玄在江湖上也有了一点点名气, 可以摆脱“小毛贼”的称呼,勉强称得上一个大贼。

如果林北玄是那种安於一隅的人倒还好,他偏偏又酷爱游历江湖,且不止是中原一带,北庭,南疆他都有去过,而且每到一个地方,他就会施展自己的传统“技艺”,充分展示自己偷拿搂抱扛,五位一体的技术。

大部分情况下他都能得手,哪怕是那些大户人家的有仆从守卫的府邸,他也基本可以做到来去自如。

当然,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,林北玄也有马失前蹄被人发现的时候,只不过彼时的林北玄年轻力壮,体力也好,每次被抓包都能逃之夭夭。

然而那一次西域之行他却遇到了硬茬子,那是在西域天梁山万花镇的灯会上,一年一次的灯会, 镇子里所有百姓都聚集在一起欢度节日, 这也给小偷创造了绝佳的偷盗环境,林北玄人来人往间穿梭不止,只一个侧身腰包里就凭空出现了七八样价值不低的首饰和不少碎银。

以往林北玄会见好就收,但是他不想辜负这这绝佳的盗窃环境,而且他料定这么偏僻的一个小镇绝不会有什么能阻碍自己的高手。

可好巧不巧的是,他还真就遇到了这么一个高手,这位高手与林北玄还是同行,也是来小镇上偷东西的,两人在同一个地点,同时瞄上了一个贵妇。

林北玄本来是妙手空空,伸手在贵妇的腰间一模,不会产生任何肢体解除,右手指尖藏的指尖刀顷刻划断妇人腰间的荷包,然后左手接住荷包,身体衔接着手上的动作几个侧身就得手了。

可这一次他的指尖刀碰到了另外一个坚硬的金属物件,林北玄尚未来得及搞清楚发生了什么,那贵妇就发出了一声尖叫:“啊!!谁摸了我的屁股!!”

林北玄愣了一瞬,只看到一个影子冷笑一声, 随机像是变戏法一样迅速遁入人潮, 而自己因为这一瞬间的愣神,被贵妇当即指认看,又是一声尖叫:“啊!流氓!”

林北玄本想立刻出声辩解,这与自己无关,他只是恰好路过,且看到了真正的流氓已经离开了,然而贵妇第三声尖叫又响起来了,她下意识去摸自己的腰,摸了空,:“我的钱包不见了!”

贵妇被吃豆腐,又被掏腰包,双重侵犯下,她向着林北玄扑了上来,双手作势就要按住眼前这个毛贼的胳膊。

“你不仅是个流氓还是个小偷!把我的钱包还回来!我要把你送到衙门去!”

女人的尖叫引来了无数围观者,林北玄当机立断,收了辩解的心思,自己本来就是个贼,要真的去了衙门可就出不来了。

贵妇不顾生死往前一扑,却扑了个空,林北玄抽身后退,接着绕身潜入围观进来的人群,他长期偷盗为生,早已深知比起如何偷盗,如何全身而退药显得更为关键。

林北玄趁着事件尚未完全发酵,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潜入人群,接着脱掉身上黑色的外衣,露出白色的内衬,又趁着一个卖衣摊的老板走神之际,探手抄走衣摊上的一件紫色马甲穿上。

贵妇还在原地大喊大叫,不停的吸引围观群众过去,两个肇事者却早已逃之夭夭,半柱香的功夫,林北玄从喧闹的灯会中心逃遁到小镇之外,镇子里的灯火与镇子外面漆黑的夜色形成鲜明的对比。

横亘在眼前的是一片树林,夏夜的蛙啼和虫鸣交融在一起,内心宁静的人可以在这种大自然的音律之中沉淀心情,反之,林北玄心慌意乱,听到这样的声音更显烦躁。